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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八仙」是如何一躍成為民間第一神仙天團的?

八仙

八仙是民間最受歡迎的神仙組合了,可以說是民間第一神仙天團。我們都知道八仙指的是漢鍾離、呂洞賓、藍采和、鐵拐李、韓湘子、張果老、何仙姑、曹國舅這八位。然而八仙的組合併非如我們現在看到的那麼簡單。

​東漢牟融的《理惑論》是最早提到八仙的文獻,當時只提到第一代八仙中的二位——赤松和王喬。六朝人則以渡淮南王成仙的八公為第二代八仙,當時指的是誰,已不可考,不過北宋的《太平寰宇記》說這八位是:左吳、李尚、蘇飛、田由、毛被、雷被、伍被、晉昌。

第三代八仙是所謂的蜀中八仙,東晉譙秀的《蜀記》因為容成公、李耳、董仲舒、張道陵、莊君平、李八百、范長生、爾朱先生等八人都在蜀中得道成仙,稱他們為蜀中八仙。

第四代是唐朝的江積寫有《八仙傳》,原書已失傳,但從《道藏》署名為南極遐令老人所撰的《天皇至道太清玉冊》卷八有唐八仙的記載,他們分別是天真皇人、廣成子、寧封子、洪崖先生、錢鏗、赤松子、馬師皇、赤將子輿。是否為江積所說的八仙,至今還不確定,但可以肯定的是,他們的傳說在唐代流傳過。

唐朝其實出現了我們現在傳說的八仙中的幾位,例如張果老、漢鍾離、呂洞賓、韓湘子等。此外還出現了幾乎不是神仙組合的飲中八仙,這八位分別是李白、賀知章、汝陽王李進、左相李适之、崔宗之、蘇晉、張旭、焦遂,都出現在杜甫《飲中八仙歌》里。其中七位和神仙拉不上號,唯李白後來真的被當成神仙了。

飲中八仙

潮汕地區,有一個風水師,死後據說成了仙,該神說玉帝派了李白來給他當副先鋒。博羅的佛寺《普濟寺》其大雄寶殿供奉的是屬於道教的三仙——何野雲、華佗、李白。

三仙

前面這幾個版本的八仙基本其實都是後人將他們組合在一起的,並未形成打群架的組合,遨遊東海。八仙團伙其實直到宋朝才湊齊數目。鐵拐李(李玄)、漢鍾離(鍾離權)、張果老(張果)、呂洞賓(呂岩)、何仙姑(何瓊)、藍采和(許堅)、韓湘子、曹國舅(曹景休)這八位仙人中,只有五名團伙成員見於唐代或以前的史料記載,唐代之後出現的有鐵拐李、曹國舅、藍采和。

宋朝僅有一個「曹國舅」叫曹價,是宋初名將曹彬之孫,宋仁宗(趙禎)曹後之弟。

藍采和的事跡,最一早見於南唐沈汾的《續仙傳》,說他「不知何許人也,每行歌於城市乞索」,「持大拍板,長三尺余」,「常衣破藍衫」,唱「踏踏歌」等等。後人因歌詞中有「藍采和」字樣,附會為其姓名。

鐵拐李就現存材料看,他最早見於元代岳伯川《呂洞賓度鐵拐李岳》雜劇。明代徐應秋的《玉芝堂談薈》卷十七《八仙》,胡應麟的《莊岳委談》都以《神仙通鑑》中的劉跛子作為鐵拐李。

據考證,侯馬金墓上八仙磚雕像為:鐵拐李、鍾離權、呂洞賓、藍采和、韓湘子、張果老、曹國舅、徐神翁。

徐神翁

所以我們現在見到的八仙組合出現不早於元代。即便是出現八仙,這個流氓團伙依然和現代不一樣。

在元明八仙戲曲小說中,八仙主要有三種組成形式。馬致遠《呂洞賓三醉岳陽樓》中的八仙為:漢鍾離、鐵拐李、藍采和、張果老、徐神翁、韓湘子、曹國舅、呂洞賓。

元岳伯川《呂洞賓度鐵拐李岳》中的八仙為:漢鍾離、呂洞賓、張四郎、曹國舅、藍采和、韓湘子、張果老、鐵拐李,比前一組少徐神翁,但多了張四郎。

明湯顯祖《邯鄲記》、吳元泰《東遊記》中的八仙為:漢鍾離、曹國舅、鐵拐李、藍采和、韓湘子、何仙姑、呂洞賓、張果老。二書中的八仙組成去掉了徐神翁、張四郎,加入了何仙姑,這種組合成了明清時期到現代最通行的組合。

八仙這個組合和日本的早安少女組有得一拼,經過幾次疊代升級之後,現役神員和最初成員以及完全不同。

為什麼換血力度這樣大?可能是因為原先的的組合不火,影響力不夠,就通過加入新成員來提高人氣。

據說徐神翁在元朝人氣很旺,後來就被顏值擔當何仙姑取代了,趙景深也有類似的說法。然後有的組合成員決定向別的方面發展,例如張道陵就獨自發展去了,後來還當了天師。也可能有些成員跟不上形勢,被負面新聞纏身,被刷下來了,例如廣成子則為了多領飯盒去了《封神演義》兼職,被發現後,被刷了下來。

參考資料:

浦江清. 八仙考[J]. 清華大學學報(自然科學版),1936(01):89-136.

趙景深:《八仙傳說》, 《中國小說叢考》,濟南:齊魯書社,1980年,第231頁。

陳月琴. 八仙群體的演化發展及其形成(待續)[J]. 中國道教, 1992(1):23-26.

陳月琴. 八仙群體的演化發展及其形成(續完)[J]. 中國道教, 1992(2):26-31.

王漢民. 八仙形象的形成與發展[J]. 民族藝術, 2000(3):128-142.

王漢民. 八仙與宋元明清之道教[J]. 民族藝術, 2001(1):98-108.

塗秀虹. 論元明八仙戲[J]. 福建師範大學學報:哲學社會科學版, 2004(6):84-90.

張振謙. 八仙早期成員徐神翁信仰考述[J]. 宗教學研究, 2011(3):16-21.

原文網址:https://kknews.cc/culture/6e43bqm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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