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每天學點《占察經》】《占察經》經題·釋「善惡」(1)
周家麟居士
《占察經》經題·釋「善惡」
我們凡夫,舉心動念,乃至身體、語言、行動、皆不出這十種善惡的範圍,皆受這十種善惡的支配,所以我們要把這「善惡」認識清楚,修十善,去十惡,未來必定上品上生。
地藏菩薩的占察法門,是當機末法眾生的方便行持法。《占察善惡業報經》由菩提燈法師譯,共分上下二卷。上卷主旨,說明占察輪相的驗相法;下卷主旨,開顯修大乘者進趣之方便法。因此,上卷可判為對鈍根或三乘人說法,下卷可判為對利根或大乘人說法。
【占察善惡業報經】
經題共有七字,有通題、別題的分別。前六字「占察善惡業報」是別題,後一「經」字是通題。
所謂別題,就是別於其他的經題,這六字只有本經可用,別經不用;至於通題就不然了,這一經字,非但本經可用,其他任何經題,均可通用。
那麼為什麼要分通、別呢?不過是為了要使人容易辨別而已,說個簡單的比方,有如藥房里賣的葯,「葯」字就是能夠治病的植物、礦物,以及調製出來的種種膏、丹丸、散各類物品的總名,各葯有各葯的名字,定的這些各類名字就是別名,這樣總別合起來定名,能使人一聽就了解名字的意義。經題這樣的標,也是這個用意,同時也正是他組織嚴謹的地方。
再有經題標定,所采方式,也不是隨便的,有七種規矩,以單人、單法、單喻,三種單獨的;或人法、人喻、法喻,三種複合的;或人法喻三種全備的方式來標立,這種方式,叫做「七例選題」,本道場歷次講經,都有詳解,這裡不再繁瑣。
現就本經標立的題目來看,「占察」二字,是能觀察的法;「善惡業報」四字,是所觀察的法。能觀的及所觀的既都是法,沒有人和喻,就知道本經是以單法立名的。
照經題先後次序,本應先解釋「占察」,後解釋「善惡業報」,但若沒有善惡業報,自然也說不上占察,基於這一層,先解釋「善惡業報」。
先說「善惡」二字,說起這兩個字,人人都會說,人人都知道,但很少有人能真的會解釋,這並不是過甚其辭,只需要頭腦稍微冷靜一下,就會知道。通常一般人所謂的善惡,多是基於主觀自我的觀念,對一切眼前事務,自己喜歡的,就認為是「善」,自己不喜歡的,就認為是「惡」。實則自己喜歡不喜歡,多是屬於情感的衝動,就是現在人常說的「感情意氣用事」,這樣帶著有色眼鏡看一切,自然難得正確,那裡會了解善惡的真正面目呢?要了解善惡的真正面目,最要緊的是要先屏除感情自私的成見,以純理智客觀的頭腦,來觀察體認,或可得到幾分。
現在讓我們來看看佛經里的善惡是如何解釋?在佛經里善惡皆不離性,性是本來清凈的。如果人的心念,不受情感的支配,這就是順性,能順性,本性就可維持它本來的清凈,不受染污,這樣起心動念,不但對自己有利,而對他人也有利,這就是善;反過來說,人的心念,若受情感的激蕩,違反本性,違了性,本性就不能維持它原有的清凈,這樣起心動念,皆是損人利己,這就是惡。
以上所說的善惡,還是僅就發於內心,並未見諸行動的善惡一面,若就另一面來說,就是善惡表現於行動的一面,這一面是由發於內心的善噁心念,推動身體、語言、意識三方面,造作許許多多對人有益,或對人有害的種種善惡行為,這是人容易看得到的,歸納起來,不出十大類,就是佛經所常講的「十善」和「十惡」。
所謂「十善」:屬於身方面的,有不殺生,不偷盜,不邪淫,叫做身三業;屬於語言方面的,有不妄言,不惡口,不兩舌,不綺語,叫做口四業;屬於意識方面的,有不貪慾,不嗔恚,不愚痴,叫做意三業。這十種善業,為一切善業的根本,能包括世間一切所有善行為。
所謂「十惡」,就是十善的反面,從身三業殺生,偷盜,邪淫說起乃至貪慾、嗔恚、愚痴等,與十種善行相反的十種不好的行為,就是十惡,這十種惡業,也是一切惡業的根本,能包括世間一切所有的惡行為。
我們凡夫,舉心動念,乃至身體、語言、行動、皆不出這十種善惡的範圍,皆受這十種善惡的支配,所以我們首先要把這二字認識清楚。
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
南無堅凈信菩薩
南無本尊地藏菩薩摩訶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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