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菩薩慈悲,為什麼還會有人受到懲罰?
很多初學者,剛接觸佛法的時候,可能會有這樣的疑問:既然佛菩薩憐憫眾生,慈悲一切有情,為什麼佛門還有那麼多規矩呢?比如要恭敬出家人、愛護經書、不能誹謗三寶、毀壞佛像等等。《地藏經》也提到,即使是一念生譏毀者,果報都很嚴重。
這是不是佛菩薩對我們不守規矩的“懲罰”呢?
諸佛菩薩久遠劫以來,發無上菩提心,誓度一切眾生。因為娑婆世界眾生太苦,諸佛菩薩恨不能全由自己承受,他們連一只螞蟻都不忍傷害,怎麼可能會有“懲罰”或者“報複”之心呢?可是,因果定律不能違背,所以就苦口婆心地告訴我們如何離苦得樂。
到底是誰,對不如理不如法的我們進行“懲罰”的呢?是佛門的護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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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妙法蓮華經‧陀羅尼品》中,敘述藥王菩薩、勇施菩薩、毗沙門天王、持國天王、十羅剎女等發願說咒語,以神力來護持《妙法蓮華經》。令受持、讀誦、解說、書寫《妙法蓮華經》的法師,在惡世中,不受天魔外道、惡鬼邪神的侵毀。
經中有雲:“爾時,有羅剎女等,一名藍婆,二名毗藍婆,三名曲齒,四名華齒,五名黑齒,六名多發,七名無厭足,八名持瓔珞,九名睾帝,十名奪一切眾生精氣,是十羅剎女,與鬼子母並其子及眷屬,俱詣佛所,同聲白佛言:世尊,我等亦欲擁護讀誦受持法華經者,除其衰患,若有伺求法師短者,令不得便……
寧上我頭上,莫惱于法師。若夜叉、若羅剎、若餓鬼、若富單那、若吉遮、若毗陀羅、若犍馱、若烏摩勒伽、若阿跋摩羅、若夜叉吉遮、若人吉遮、若熱病、若一日、若二日、若三日、若四日、乃至七日、若常熱病,若男形、若女形、若童男形、若童女形,乃至夢中,亦複莫惱。即于佛前而說偈言:
若不順我咒,惱亂說法者,頭破作七分,如阿梨樹枝。如殺父母罪,亦如壓油殃,斗秤欺誑人,調達破僧罪。犯此法師者,當獲如是殃。
諸羅剎女說此偈已,白佛言:世尊,我等亦當身自擁護受持讀誦修行是經者,令得安隱,離諸衰患,消眾毒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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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羅剎女、鬼子母等,都是屬于阿修羅道,嗔恨心極重,但很有福報。皈依佛陀後,斷惡修善,但嗔恨的習氣極難改掉。因受恩于佛陀,所以她們報答佛恩的方式就是護持三寶,不讓三寶遭到誹謗、毀害,如有作惡者就會受到她們的“武力懲罰”。
羅剎女即是食人的惡鬼。她們貌美而妖艷,可是性情凶殘,定力不足的人,遇到她們,被誘惑著迷了,不到一百天,精氣殆盡,就被食啖。這十位羅剎女,已經改邪歸正,作為護法善神,護持佛法。
護法,顧名思義,護持正法者。一部經書就有很多發願護持的善神護法。由此可以推斷出:所有的經書、出家師父,與佛法相關的所有內容,都有眾多護法護持。
這些護法忠心耿耿,對事不對人,一旦有人做了不合理的事情,他們絕對毫不留情,特別像羅剎女這樣的護法,更是“睚眥必報”。
護法,相當于佛門的“警察”,如果違反相關法律,他們一定會“依法辦事”,採取相應的“懲罰”措施,不看“僧面”,也不會看“佛面”。
那麼,作為佛門“警察”的護法們,是根據什麼來“依法辦事”呢?根據因果定律,也就是宇宙運行的法則。
所以,我們一定要如理如法地對待佛像、經書、僧人,就如同在世間我們要做個遵紀守法的公民一樣。得罪了“菩薩”事小,菩薩不會跟我們凡夫俗子一般見識,但是“護法警察”一定會盡職盡責地“護主”,誰觸動了“法律”,誰就會受到相應的“懲罰”。
──根據教圓法師開示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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