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破我執後破法執
宣化上人 何謂我執?就是執著“我”,這是“我的”身體、那是“我的”所有。總而言之,一切以我為前提,把我擺在前邊,有我無人,三心沒有了,四相沒有空。
怎麼才能知道“我執”破了沒有?這就要從每日起居飲食,以及日常生活行、住、坐、臥上來看。在這種種舉動之中,是為自己著想?還是為他人著想?或為道場著想?如果僅為自己著想,那就是自了漢、小乘人的思想,自利而不利他。佛曾說過這種思想是焦芽敗種。為什麼?因為有這種思想的人,心量太小,我執太重,自己好了就算,不管他人好壞。所謂“摩诃薩不管他,彌陀佛各顧各。”這是小乘人的宗旨。所以他們看三界如火宅,視生死如冤家。自己了生死,不顧眾生的生死。
若為他人著想,乃是利他的思想;自己得到解脫,也令一切眾生得到解脫,這是菩薩的思想。換言之,忘了自己而去利益他人,就是行菩薩道。所謂佛光普照,法雨均沾,行菩薩道就是要本著“無緣大慈,同體大悲”之精神。
若為道場著想,就要處處擁護道場,不帶任何企圖了,不為名、不為利,這才是真正的擁護道場。
我們每天要反省,是為自己打算的時間多?還是為他人打算的時間多?或為道場打算的時間多?這樣回光返照,便知“我執”破了沒有。這是很淺的說法。
若往深處來說,自己是不是天天怕吃虧?天天怕得不到利益?有則改之,無則勉之。再反省自己有沒有忍辱的功夫。如有人無緣無故罵我,或打我,能不能忍受?是否發脾氣?或者有報復的心理?若有的話,則我執尚未破。若沒有的話,則我執已破。各位認真想一想,一切的問題和煩惱是怎麼來的?都是我執在作怪。我執若沒破,法執更破不了。小乘人破了我執,而未破法執,菩薩才能我法雙亡。
我執破了,然後要破法執。何謂“法執”?就是不明白五蘊(色、受、想,行、識)之法,乃是因緣而生,而執著為實有。如果把一切法的執著沒有了,就能圓融無礙,到無處而不自得的境界。到了我法雙亡的時候,才是真正的修道人。真正的修道人,無論在什麼時候、什麼境界,絕對不為自己打算;有捨己為人,見義勇為的思想;有大公無私,至正不偏的行為。
佛說三藏十二部的經典,無非是教人破執著。可是我們偏偏不聽佛的教誨,要做佛的叛徒,總是執著一個“我”。我相不空,人相不空,眾生相也不空,壽者相更不空,執著四相捨不得。對於三心了不可得的道理,搞不清楚。本來過去心不可得、現在心不可得、未來心不可得。為什麼?因為“過去”心巳經過去了,你到什麼地方去找這個心呢?“現在”根本不停住,你說這個是“現在”,可是“現在”又過去了,“現在”是不存在的,所以說現在心不可得。未來心不可得,“未來”就是沒有來,沒有來講它干什麼?
在金剛經上說:“無我相、無人相、無眾生相、無壽者相。”又說“過去心不可得,現在心不可得,未來心不可得。”這幾句經文,人人都會念,可是人人不記得。四相空了,三心了了,就是真正的修道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