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ite icon 佛學交流網站

出來混,總要還的

出來混,總要還的

釋清淨

一個居士打來電話:「師父,春節期間,親朋好友來我家玩,送來好多海鮮和火腿,你說怎麼辦呢?」

清淨說:「該怎麼辦就怎麼辦。」

居士又問:「我怕放不住,要是變質了也是浪費,怎麼辦好呢?」

清淨說:「你覺得應該怎麼辦好就怎麼辦好。」

居士又問:「現在金融危機,經濟形勢滑坡,物質匱乏,學佛的人要節儉,不可以浪費的,是吧?」

清淨給居士講了一個阿凡提「偷換概念」的故事:

阿凡提在鬧市上租了一個房子開理髮店。

店主總是仗著店面是他租給的,每次剃頭都不給錢。有一天,店主又大腹便便地來了,阿凡提照例給他剃了光頭,邊刮臉邊問道:

「東家,眉毛要不要?」

「廢話,當然要!」

只見阿凡提嗖嗖兩刀,就把店主的兩道濃眉剃下來了說:「要,就給你吧!」

店主氣得說不出話來,心中埋怨自己不該說「要」。

「餵,鬍子要不要?」阿凡提又問。

「不要!不要!」店主連忙說。

阿凡提又是嗖嗖幾刀,把店主苦心蓄養的大鬍子刮下來,隨手甩到地上。

店主對著鏡子一照,整個腦袋光溜溜的,活像一個大燈泡。他氣急敗壞,但又無可奈何。

居士聽完故事笑了,又追著問:「師父,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呢。」

清淨說:「其實你知道該怎麼辦,你之所以一個勁地問我,無非是想從我嘴裡找個漏洞,你好偷換概念,大吃一頓海鮮和火腿。你是受了菩薩戒的,現在饞肉了,又不想背上犯戒的惡名,於是千方百計套師父的話,希望找到一個模糊理由作開緣的藉口。其實,佛陀之所以制定戒律,是為了保護我們免受因果律的懲罰。古惑仔說:‘出來混,總要還的。’即使我告訴你可以吃肉,你的果報也不會減輕一絲一毫。吃了人家的肉,總要還的。」

《大寶積經》云:縱經百千劫,所作業不亡,因緣聚會時,果報還自受。

轉載

評論

評論

Exit mobile vers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