惡人護佛功德無量 閻王殿裡罪簿自焚
唐代某年,有聖旨叫天下所有小佛堂一律拆毀,大佛堂則全部封閉。天下不信佛的人,聞風而動,佛堂佛像都被搗毀。 豫州新息縣縣令李虛,性情倔強,又好喝酒。這天他正喝得爛醉,得到州裡傳令後,心中反感,遂下令本縣鄉官裡正:“保護好佛堂,莫理會上面那一套,你們誰毀佛堂,一律處死。”李虛為人凶橫,人們很怕他,所以佛堂得以保全。 過了一年多,李虛得病死了,被裝入棺材。家人准備第二天抬出去掩埋,誰知半夜裡他又活過來。他在裡面敲打棺材,家人把他救出來後,轉悲為喜。他向家人講述了在地獄的經歷。 李虛到了閻王殿,閻王叫把李虛的惡簿拿來,一看惡簿記錄,罪行累累,就要對他動刑。李虛害了怕,忙問:“去年有聖旨下達,要求各地拆毀佛堂、搗毀佛像,獨有我縣得到保全。不知此功德可抵消罪業否?”閻王問獄吏:“可有此事?”教獄吏快拿福簿來查看。獄吏拿來福簿,上面記載善事極少,只有一張紙,寫道:“去年有聖旨拆毀佛堂,獨新息一縣佛堂得到保全。應折其一生之罪,並延年三十,下世仍投生人道。”獄吏讀畢,罪簿尺把厚的文書記錄冒出火焰,頓時焚燒得一干二淨。閻王叫把李虛放了回去。他就活了過來。 這件史實,說明了幾個問題:一、人這輩子做了好事或壞事,在“那邊”都分別記錄在案,准確公正,無法抵賴。所以古人說:要想人不知,除非己莫為。二、護法護佛,是人世間的大好事。它可以抵消許多罪業。誣法毀佛,當然就是大壞事,如果有此一件,就是罪大惡極,罪不可赦。
(轉載自佛教故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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