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轉載] 人不要做“佛教警察”
上次我遇到一個人,在猛烈的批判另一個人,說對方犯了錯誤,說在儒家思想上有問題,就沒有辦法在佛家思想上進步了。那時,我覺得,其實我們都是容易犯錯的孩子,請給那些犯錯的人,多一份的寬容。所以,我也常常懺悔自己以前的習性剛強啊。
記得在前年,我聽一個師兄講起了,她說,她師父教導她,人不要做“佛教警察”。什麼意思呢,就是常常用佛教的戒律來批評別人,說別人不守戒啊。這個是很危險的。很多人學佛後,常常喜歡用戒律來掂量出家人,或者在家人。這是很不好的。戒律是用來制約自己的,不是用來批判別人的。
也有的人,用儒家的思想,比如說三綱五常來批評別人,這樣子也走偏了。聖人定制的任何規則,包括綱常,戒律,都不是用來衡量別人的,而是用來反省自己的。但是學佛後,很容易走進一個誤區。我見過很多人批評出家人,就是用戒律來衡量別人。這就是走入了偏差了。
有的人,沒有學佛還好,一學佛,就天上天下唯我獨尊,看這個不順眼,那個不順眼。這樣我們永遠得不到佛陀的智慧,佛陀的智慧首先是平等,沒有平等的覺悟,開發不了智慧。
學佛後,我們要看到別人的好處。不要只看別人的壞處。每個人都有好的壞的,好壞本來就是分別念。破不了分別念時,最好只看好的。一個人,天天看到壞的,想的是陰的,那麼他的陰氣就越來越重,內心就越來越陰暗。如果天天看別人都是好的,想到的也是陽的,那麼他內心就越來越光明。這一點很重要。
不要做“佛教警察”,拿著戒律的尺子來衡量別人。因為每個人都經不起衡量。所以,在戒律中,佛陀親自規定了,在家人不能了解,甚至看出家人的戒律。剛出家的沙彌,不能看比丘的戒律。
為什麼要這麼規定呢。比如說出家人的戒律,在家人看了,就會用戒律去衡量出家人。這就是破戒了。剛出家的沙彌,只受八條戒律,但是禁止看比丘的戒律。比丘有250條戒律,比丘尼有348條戒律,沙彌是不允許知道的。知道了,就要掂量別人,這個掂量是沒有意義的,只會看到對方的不對,而不會看到對方的功德。所以,這是佛陀禁止的。
很多人一看到修行人,出家人,往往看成了“神”了。有的修行人,他剛剛開始修行,也是習氣很重的。每個人都是走在修行的路上,都會犯錯的。所以,佛教才有懺悔法門,每天晚上要懺悔,為什麼每天都要懺悔啊。說明每天都在犯錯。所以要懺悔,懺悔久了,習氣減輕了,慢慢的就好了。所以,這是祖師大德的慈悲啊。
星雲大師有句話,給人歡喜,給人方便,給人信心,給人希望。真的,我們要給人信心,尤其是學佛的,在學佛的路上,會遭遇到很大的障礙,很多挫折,一定要給對方信心。
佛陀從來不捨棄任何眾生,只要他歸信了三寶。在佛陀的眼中,沒有惡人。所以要愛語,給眾生信心,給眾生希望。這就是法華經講的,要言辭柔軟啊。
阿彌陀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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