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弘法師:挫人所長、護己所短
別人有長處,正是為國家服務、為社會做貢獻,這個是好事,他做等於我做。你看我們老法師與各個宗教來往,見到其他宗教做好事,他一定會盡力幫助,真心真意去幫助。有的人就問法師,說:
「大眾供養你的錢,你怎麼可以拿來供養外道?」
師父就說:「我沒有供養外道」。
「你明明拿這些錢去給那些基督教、給天主教、伊斯蘭教,還不是供養外道?」
師父說:「你說的是這個?那我問一下你,他要建醫院、他要辦這些貧窮兒童的學校,做這些慈善事業,你說我們應不應該做?」
「應該」。
「應該,你拿錢來,你又沒錢,你沒錢,看見人家做,你應該幫助人家,他做不就等於我做?為甚麼說別人做,我去幫助別人,這樣就叫做供養外道?這些都是我們本分應該做的事情,見到別人做我們應該歡喜」。
所以這個是隨喜功德,把自己的嫉妒心,消除得乾乾淨淨。「護己所短」現代人是非常嚴重,別人講我們過失的時候,往往是不服氣的,想千方百計來找藉口,把責任推給別人。
做父母的,見到別人講兒女的過失,他又千方百計為兒女來袒護,這些,我們知道都是愚癡!不知道別人肯講我們過失,是看得起我們,正好是我們改過的時候,別人講我兒女的過失,正是我兒女提高的時候。
所以,我母親對我就絕對不會袒護我的短處,我記得我母親跟我講過,在我小時候上幼兒園,幼兒園的老師就責怪我,跟我母親講,說我很調皮搗蛋、很不聽話,經常違反紀律。
我母親不但沒有袒護我,反而很感謝老師,而且對老師講,我把兒子送到你這裡來教,你就好好幫我教育,如果他有甚麼不對的地方,你就儘管的罵。所以我之所以有今天,還沒走到歪路,還算是走得正,這就是從小我母親懂得教育,絕對不會袒護自己的小孩子、嬌慣自己的小孩子。
我們學佛的人,應該要懂得聞過則喜,好像我們學習講經的人,現在正是學習的時候,如果大家見到我講經方面有甚麼錯誤、有甚麼不對的地方,請大家不要吝嗇,坦白的告訴我,那我可以提高。
我每天都會收到一些同修道友他們善意的幫助,好像我的廣東話經常咬音不正,但是,每天都有同修道友寫張紙條告訴我,這個字應該怎樣讀,指出我不對的地方,我心裡非常感恩,絕對不會護己所短。
因為要知道,如果我們表現出不是真誠受教的樣子的話,別人見到你這樣子,下次就不會教你了。所以自己要懂得怎樣做一個法器,一個法器就是,自己能夠有過敢於承認,勇於改錯。
摘錄自:《太上感應篇》學習心得(粵語)
鐘茂森博士主講(第五集)2007/3/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