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叢林有兩句名言:「一腳三十板,半餅供三年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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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安徽迎慶寺的常住在農曆八月十五日中秋佳節的時候,供養寺中每位出家師父一塊月餅。有個小沙彌肚子餓了,正準備拿起月餅充飢,一隻肚子很餓的狗,不知從哪裏忽然跑來,不停叫吠,一直搖尾巴,繞著小沙彌轉,跟著小沙彌,向小沙彌乞食。小沙彌屢揮不去,不耐煩踢了牠一腳,狗因此哀嚎逃開。小沙彌頓時後悔︰「我餓了才要吃月餅,牠不是也是餓了才要跟著我,討東西吃嗎?我為什麼要踼牠一腳呢?」愈想愈後悔,於是就把狗找回來,慈悲剝了半塊月餅分給狗充飢。

自此以後,時光舜逝,小沙彌在六十九歲時,已經是一位老師父,任掌管大殿香燈師之職。有一天,知府(即縣長)前來燒香,來寺前三天,已先通知住持和尚,住眾皆將內外打掃清潔,當天寺內大眾師俱到山門外,夾道歡迎這位縣長。縣長尚有貢傲之氣,看到大眾師父對他畢恭畢敬,歡喜不已。當他步入大殿,看見殿中獨獨香燈師父沒有出來迎接,一時火起,命待從將他拉出打了三十大板。當縣長回府,心想︰「到寺裡拜佛,本為植福,應該對三寶恭敬,沒迎接也就算了,怎麼可以打三十大板呢?植福不成,反而罪過彌天。」慚愧心一起,深深懊悔,想要彌補,想來想去,為了懺悔重業,就打定主意,建造一所茅蓬式的小寺院,供養這位香燈師父吃住,並且恭請香燈師父過去安住修行。但是,香燈師父心想:「在寺裡已經被打三十板,過去修行可能被打到連命都沒了。」於是,怕得不敢接受。住持和尚是一位證果的聖人,知道他們其中的因緣,告訴香燈師父:「沒有關係,你應該去的。」香燈師父就問老和尚:「我應該去?有沒有危險?」老和尚就把前因後果一一告知:「你還是小沙彌時,縣長是一條狗。當時你施捨他半塊月餅,他懷有知恩、感恩、報恩的心,依著這個善念,這輩子投胎為人,而且當了縣長。但是,當時你踢他一腳,所以再次相遇要受三十板的果報。由於你與狗分享半塊月餅的恩德,縣長回去很慚愧,發心供養你三年。你這次是去受用三年的吃住供養,一定平安的。」於是,香燈師父才肯接受縣長的供養,三年後七十二歲時圓寂。

因此,大陸叢林有兩句名言:「一腳三十板,半餅供三年。」由此可知,因果報應,絲毫不爽,是千古不變的規律,也是最公平的裁決,都是自作自受。 明了因果,身口意三業自會謹慎,斷惡修善,即是學佛第一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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