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避免“火燒功德林”
黃念祖老居士:
您說發一次脾氣,就把多日修持的功德,一把火燒光,這是根據於‘一點嗔心火,能燒功德林’而來的。但我們想要正確理解經論中的一句話,那就需要聯繫其他經論中文句,融會貫通來理會。例如,經論中說我們看經和念佛的功德,‘如食金剛,決定不消’。這就是說念佛和誦經的功德,如同人吞食了金剛鑽(鑽石),這是決不會消失的。於是這句金言,便同您的體會,燒光了一切功德,完全矛盾了。那么,這相矛盾的兩句話應如何融會來正確了解呢?現在我做個譬喻。例如有人被法院凍結了他在銀行中存款,這筆錢他當時完全不能動用,就和沒有這筆錢一模一樣,這就是‘火燒功德林’之原意。
但是這筆錢並沒有被沒收,沒收了,那才真是燒光了。現在只是凍結,仍承認這筆錢是他的,這就是‘決定不消’之義。我這個譬喻,可引證佛經。佛在世時有一人因八萬劫前遇虎,失聲念了一句南無佛,八萬劫後得遇釋迦牟尼佛,因此一句功德,收容為僧,而證阿羅漢。試想,此人在八萬劫中應該生過多少氣,發過多少嗔心火,但這句南無佛的功德‘決定不消’,終於憑其功德而證阿羅漢。同時根據這段經中開示,證明嗔毒等的可怕,所以把念佛功德的果報推遲了八萬劫。
修禪定的人,一發脾氣,於是禪定的境界保不住,定中所發的神通,也不出現了,必須再用一段功才能恢復。至於修淨的人,臨終一念,如果是嗔恨,那就決定不能往生。以前修持的功德,以及求生極樂的願望,此時都失效了。這即燒盡功德林之意。所以我們必須忍辱護嗔心,如能忍辱則嗔心漸漸的自然不起了。
例如有人罵我,請問罵人的人是誰,挨罵的人是誰,那句罵人的話是什麼,實際上一切皆不可得。故云:‘萬法本閒,唯人自鬧。’何苦來。自己要鬧個不休,把心歇一歇不好嗎?《首楞嚴經》云:‘狂心不歇,歇即菩提。’我們何嘗不想歇心,但是歇不下來。所以要一心念佛,這是最好的歇心之法。古云:‘念佛功純,妄想自然不起。’那還有什麼脾氣可發?
您來信問我有什麼辦法?現在‘辦法’已躍然於紙上矣!辦法是:
(1)恆修懺悔。
(2)修行忍辱,善護己念。
在這兩方面的無上武器,便是一句佛號。
(摘錄於黃念祖居士《谷響集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