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損福報的十種行為,千萬不要去做!
佛教認為,這十種行為,是過失最大的,最損我們的福報,對照一下自己,看看自己是否也做過這些事,有則改之無則加勉。
文:無念法師
第一、子女嗔恨父母是一過,牴觸頂撞是十過。
如果頂撞父母,以及記恨父母,這種行為是最大的過失,也是最損福報的,一定別再去做了。
第二、墮胎之過太大,無可計量。
如果你也有過這種行為,今後千萬不要在做這件事了,這種行為是殺生的大過,損福無量。
第三、殺生一命一過,大命十過。
佛教而為,諸罪業中,殺生最重,踩死一隻螞蟻,一命一過,若殺害大命,損福極其嚴重,甚至未來可能落入三惡道。
第四、不要排斥其他信仰,不要誹謗聖賢,罵斥玉皇大帝、月老、財神、元始天尊、土地、山神等等,這些也是諸天正神,一次一過。
不管你有什麼信仰,都要學會尊重有其他信仰的人,以及其他宗教中出現的聖人,不能因為你學佛了,就不敬孔子,不敬老莊,這樣也是罪過。金剛經上說:“是法平等,無有高下。”法平等、人平等,聖賢亦平等。你可以不去接受其他信仰,但不能不敬其他聖賢。
第五、把活著的生命,丟鍋裡煮等等,用這樣殘忍的方式做菜,只為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慾,這樣害一命二十過。
前面已經提到殺生的大過,若是以更加殘忍的方式去損害物命,小過則升級為大過。
第六、心裡計劃如何去傷害人,只要有了這個念頭,就算一過,如果真的去實施害到了他人,就是十過。
善有善報惡有惡報,害人之心不可有,害人的行為更不能有。因為善惡之報,如影隨形,絲毫不爽。
第七、看見別人遇到危險,袖手旁觀,記一過錯,若是以此幸災樂禍,記二過,若是火上澆油,記五過。
佛教認為,決定我們命運的,無非就是自己所造的業,業分三種,善業、惡業、無記業。如果你業障太重,無法做到只造善業,但千萬不要造惡業,哪怕是造下無記業,至少沒有過失。就算你不願意幫助他人,也千萬不要去傷害他人。
第八、宣揚他人惡行,或隱瞞他人善行,記一過。
別人造了惡業,你若背後去宣揚他人的惡行,或是你知道了別人做了好事,你卻故意隱瞞,有這樣的想法和行為,都會折損自己的福報。
第九、自己不能確定的事情,到處傳播,傷害到他人,記一過,若是不能確定某經的真偽,便說是假經,一次十過。
做人一定要謹言慎行,不要聽到別人說什麼就信以為真,並且到處宣揚,一定要說確定的事情。尤其是學佛人,不要經常說那部佛經是假經,除非你真的能拿出確鑿的證據去證明,否則不要聽人說什麼,就去隨波逐流。
第十、偷盜小物一過,偷盜大物十過。
別人的東西再高也不能惦記,哪怕偷拿他人的一支筆,一張紙,這都是罪過,是要承受因果報應的。
這十種行為,都要禁止才行,只有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,你的福報才能越來越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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