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府判官

0
1850

地府判官

  盧梅俊居士住在花蓮,聽到慈光寺辦法會特地趕來,他在軍隊裡是當連長的。因為這次講故事必須是個人親身經歷的故事,他沒什麼好說的,於是就講他姊姊到閻王地府遇見判官的故事。故事的情節,大致如下:
  他的姊姊被狐狸精奸死了,入殮時沒有蓋棺材蓋,因為他媽媽只有這個女兒,死了不甘心,所以不給她蓋蓋,坐在棺材邊哭了七天七夜,到了半夜她突然坐起來了。她媽媽嚇了一跳說:‘女兒啊!你不要嚇我,我是因為只有你這麼一個女兒,不甘心!所以沒蓋蓋。’‘媽!您不要害怕,我並沒有死。’

  於是母親就問:‘女兒,這七天你都到那去了?’女兒回答說:‘我一直走,口很渴,也看到很多人在走。後來看到一位老婆婆在賣茶(編案:民間故事中,所謂‘孟婆湯’是也。)很多人都去那兒拿茶來喝;我因為口也很渴,就要了一碗茶。口渴,所以能得到這一碗茶,覺得很寶貴,就用雙手小心捧著,正當將要喝的時候,突然“啪!”一個耳光打來,把那一碗茶打翻了,我抬頭一看,是爸爸,原來我已經走到地府了。’因為她爸爸是閻王殿的判官,當年上任當判官時,還邀請家裡每一個人去參觀,等天亮時,家中每一份子都說昨晚夢到她爸爸當判官;別人是同床異夢,他們全家人是異床同夢,所以當時一見到她爸爸就知道她已經死了。
  母親隨即又問:‘你是怎麼回來?’女兒回答:‘我也不知道,就走著走著,走回來了。起初,我跟著爸爸走,去見閻王爺,爸爸向閻王爺稟明我被狐狸精奸死的經過,陽壽未盡是准許還陽。爸爸並對我說:“趕快回去,你媽媽還在等你,棺材蓋還沒蓋。”我心裡一想,很難得能到這裡來,我要到處看看,就問:“奶奶呢?她在那裡。”“你奶奶她在享福,你不要去看她。”“伯伯呢?”“伯伯在受苦,你不要去看他。”“那叔叔可去看吧!”“叔叔你看了會怕,你不要去看。”……’

正當她在想還有什麼人可以看的當下,她爸爸一推,她就掉下來。醒過來時,發現自己躺在棺材裡。

轉載

評論

評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