靜波法師:學佛之人不可離開三寶 缺一不可
三寶是佛、法、僧的總稱,缺一不可。
三寶就像三條腿的香爐一樣,缺一個就不會平衡,所以三寶必須圓滿具足。
「佛」,是梵語「佛陀耶(buddha)」的簡稱,指證悟宇宙真理的覺者。這種證悟叫自覺、覺他、覺行圓滿。
什麼叫覺?覺就是醒了、明白了,就是自己明白了宇宙萬有的真相是什麼,它是無常的、是無我的、是解脫的,應該是這樣的。因為明白了,所以自己不實在,我之外的客觀世界不實在,自他都不實在的感悟達到圓滿的境界,是為佛陀。是我們學習的楷模。
「法」,梵語是「達磨耶(dharma)」,有很多的含義,在此是指佛陀所宣說的真理教法,一般泛指佛陀所說的三藏十二部一切經典。
佛陀親口宣說的這個法就是有說服力、有權威的,這個法就必須是佛說的。
法的定義是什麼?任持自性,軌生物解。
什麼叫任持自性?就是隨著、憑借事物的自性(就是真性);軌生物解,路出現了,眾生因為這個路而得到解脫。一點兒都不複雜。
佛法的標準就是三法印,就是講無常,講無我,講解脫。
這是我們學習正法的標準。我們在皈依的過程中也是這樣說的:「皈依如來所說三藏十二部一切經典。」那不是佛說的,你為什麼信?即使祖師說的也行,但要傳承符合三法印。
我們今天很多佛教徒有好事者,把許多非佛教的東西拿來夾雜在佛法中,那是不合適的。這些非佛教的東西卻被宣傳得沸沸揚揚,非常熱鬧,尤其是在這末法時代,邪師說法如恆河沙的現實;相反,佛教正法的東西卻很孤獨和寂寞,這就不正常。不正常怎麼辦呢?我們需要吶喊,我們需要堅持。所以肉身菩薩僧寶,需要擔當和負責。
在皈依宣誓的過程中,我們曾經承諾:「寧可捨掉身體性命,也不皈依外道典籍。」大家反省對照一下,自己合不合格?這不是個人規定的,個人規定的是沒有權威的。在我的人生字典里,我只想依教奉行,有個規則,我就按照規則去做,不想偏離軌道。那麼,我在遵守規則的時候,也是自在的。而恰恰是因為有規則,個人才有尊嚴;如果沒有了三寶規則,那麼個人又算得了什麼?當然也就沒有了尊嚴。
現在,整個社會都比較浮躁,投機取巧嚴重。一段時間內,守法的人沒有尊嚴,違法的人沒有成本,甚至違法的人不但沒有成本,而且還很囂張,還很滋潤。這是一個不正常的事情,就如同英國大文學家狄更斯說的: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,這也是一個最糟糕的時代。最好的時代,就是大家的信仰沒問題,誰都可以信佛;最糟的時代,就是亂,真正的出家人往往被誤會,真正的出家人往往很孤獨,這是值得我們注意的。
眾生依教奉行,依法修行,就能證得解脫自在,就能從六道輪回中走出來。要想解脫,要想上西方,要想成佛,那你就必須依教奉行。你不依教奉行就不行。說誰給你摸一下,誰給你傳一個什麼法,如果沒有內心與正法的相應,那不是佛教正法,就是自欺欺人。所以我們要以三法印——無常、無我、解脫為標準。
「僧」,是梵語「僧伽耶(samgha)」的簡稱,直譯為和合眾,在這裡是指奉行佛法、和合共住、弘法修行的出家僧團。其特質有二,即「理和」與「事和」。
理和,指大家所斷除的煩惱、所證得的真理,都是相同不二的。事和,指身口意三業在事相上共同遵守六項規則(六和敬),不相違背,是建立僧團的基礎。
理和,就是道理都一樣,都要解脫,都要自在,沒有問題,這是要注意的。事和就是世俗諦,理就是真諦,真諦的理和世俗諦的事要圓融。我們今天很多時候,說事的時候跟理違背,說理的時候跟現實違背,這都是錯的。理事圓融,真俗二諦相即相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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